9036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内蒙古厅官邱进宝获刑15年

11

通辽1月6日电 (记者 张林虎)6日,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原副巡视员邱进宝受贿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。邱进宝获刑15年。

2004年8月至2019年4月,邱进宝在担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区委副书记、代区长、区长、乌拉特中旗旗委书记、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、巴彦淖尔市副市长、河灌总局局长、内蒙古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先后收受其下属、被管理对象等相关人员68人所送款物,折合共计4631余万元。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特别巨大,经责令其说明来源,仍有共计价值9036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。

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邱进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;其家庭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差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。邱进宝一人犯数罪,应数罪并罚。鉴于被告人邱进宝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行为,对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种犯罪能够主动交代,认罪认罚,具有坦白情节,在留置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,经查证属实,具有立功表现,且其亲属配合调查机关退还涉案赃款赃物。

最终,法院以被告人邱进宝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300万元;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,判处有期徒刑6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300万元;被告人邱进宝受贿所得的价值4631余万元的财物及其孳息,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差额部分9036余万元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均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(完) 【编辑:朱延静】

第六期“追梦中华·海外华文媒体高级研修班”在京结业

全国最大“火电+熔盐”储能项目主体完工

面对1.13亿的“云上”学生,大学教授为何愿意踏入网络课堂?

台湾客家参访团赴桂参访 冀加强桂台两地客家青少年交流

涉外法治建设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

乘客开门撞伤路人 保险公司先行理赔

暑期“博物馆热”持续升温 国家文物局:可适当延长开放时间

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

“香港青年看祖国——长三角和首都北京文化国情交流团”分享会在港举行

农业农村部:建设一批以肉牛肉羊为主导产业的强镇

宝藏街区、邻里中心……来解锁你家门口的“一刻钟幸福地图”

时政新闻眼丨亚运会开幕日,习近平出席这些活动传递丰富信息

多国农产品汇聚长沙 中部农博会促“买卖全球”

广西首例夫妻均系台胞公积金房贷成功办理

今年第18号台风“山陀儿”生成 福建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乐知学堂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